株洲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工作整改方案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-05-22 字体[ ]


株洲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工作

整改方案


县直各有关部门:

依据市环委会《关于加快株洲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工作的督办函》(株环委办[2017]51号)和《株洲县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》的要求,针对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[2015]17号),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,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,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,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完成市环委会督办函中四大问题的整改,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,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,加强环境执法,确保饮用水源安全。

三、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

各责任单位分工及时间安排见附表1:株洲县株洲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工作整改任务分解表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我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工作进度严重滞后,被中央环保督察组、省长江办、省检察院、省环保厅、市环委会重点关注和督办,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"三个一"原则,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人,倒排工期,对整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。

各责任单位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。

工作联系人:马泽华

联系电话 :27618436



株洲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 

2017年10月19日        



株洲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20180423